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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2016—2020)的通知

蚌埠城投網 - 日期:2017-05-12 10:49:26 - 來源:蚌埠城投公司 - 瀏覽:

蚌埠市“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2016—2020)

 

序    言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黨和國家對全國人民的莊嚴承諾。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我國扶貧開發工作“攻堅拔寨”的沖刺階段。為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縣全部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依據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戰略部署,以及《中共蚌埠市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脫貧攻堅“132”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制定《蚌埠市“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本規劃按照“區域發展帶動扶貧開發,扶貧開發促進區域發展”基本思路,把精準扶貧和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結合起來,明確了蚌埠市脫貧攻堅的總體要求、整體布局、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是指導蚌埠市脫貧攻堅的重要文件。

本規劃規劃期為2016—2020年。

 

第一章  扶貧開發綜述

 

1.1  扶貧開發現實基礎

長期以來,蚌埠市委、市政府堅持把扶貧開發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第一民生工程,帶領全市各級干部和廣大群眾,解放思想、銳意創新,牢牢把握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扶貧開發與發展縣域經濟相互促進,堅持精準扶貧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統籌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扶貧開發取得階段性成效,為做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1.1.1  脫貧攻堅基礎信息進一步精準。

2014年,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村88個,貧困戶6.06萬戶,貧困人口13.49萬人。2014年減貧2.3萬人,2015年減貧2.59萬人,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貧困村88個,貧困戶4.0004萬戶,貧困人口8.6023萬人,貧困發生率2.96%。

2016年,蚌埠市組織開展建檔立卡扶貧對象精準核查工作,共成立740個核查小組,逐村逐戶進行摸底調查,并結合扶貧對象脫貧需求和實際情況細化實化幫扶措施,保證底數更清、措施更實。一是保證對象精準信息精確,通過核查識別清退貧困戶722戶、2671人,識別新增貧困戶518戶、2873人,更正14347戶貧困戶基礎信息。二是圍繞貧困村出列標準,因村制宜制定了88個貧困村出列任務清單,掌握工作進度、明確脫貧任務、完成時限和幫扶責任單位,實行對標銷賬、掛圖作戰。三是根據貧困戶致貧原因、脫貧需求,逐戶分類制定產業、就業、教育、健康、危房改造、易地搬遷和保障兜底等7大類脫貧幫扶措施,并明確脫貧時限和幫扶責任人,匯總形成一村一圖、一戶一冊的“1+7”脫貧攻堅表,確保措施到戶、幫扶到人。

1.1.2  脫貧攻堅政策進一步完善。

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脫貧攻堅“1+20+4”政策體系,結合實際制定“1+21”脫貧攻堅配套政策,涵蓋產業就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涉及財政、金融、教育、醫療、科技等支撐保障,覆蓋面廣,扶持力度大,形成比較完整的政策體系,打出強有力的脫貧攻堅政策組合拳。

1.1.3  脫貧攻堅合力進一步形成。

目前,蚌埠市“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協作、合力推進”、“社會幫扶、共同致富”的扶貧開發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初步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有機結合的“大扶貧”格局。一是深化“領導聯系、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定點扶貧和“雙聯雙增”活動。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聯系單位包村定點幫扶工作的通知》、《領導干部聯系幫扶貧困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關于開展以“黨建引領,精準扶貧”為主題的“雙聯雙增”活動的指導意見》。在領導聯系上,34位市級領導聯系全部88個貧困村,對應各縣縣級領導包保聯系貧困村;在單位包村上,8家省直、123家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駐蚌部隊,224家縣直單位包保聯系88個貧困村,市縣兩級包保貧困村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聯系幫扶貧困村黨組織;在干部包戶上,34位市級領導和545名市直包村單位班子成員每人聯系幫扶1戶貧困戶,其余貧困戶由市、縣、鄉、村干部職工聯系幫扶。貧困村、貧困戶包保聯系實現全覆蓋。二是組織開展“百企幫百村”活動。市、縣100家企業結對幫扶包括88個貧困村在內的100個村,充分發揮企業在管理、科技、信息、人才、資金等方面優勢,在產業發展、就業增收、捐贈扶貧等方面幫助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致富。

1.1.4  脫貧攻堅資源進一步集聚。

一是實施產業扶貧。制定完成88個貧困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開展農技人員包村聯戶活動,495名市、縣、鄉農技人員聯系幫扶88個貧困村、990戶貧困戶。88個貧困村設立120個電商服務站。固鎮縣胡洼村、五河縣淮河村、懷遠縣紅星村智慧旅游建設全面推進。二是實施就業扶貧。開展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摸底工作,實施就業信息“村村通”工程,在貧困村安裝LED顯示屏,及時發布用工信息。三是積極推進健康扶貧。建立貧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綜合醫保政策體系,政府兜底累計支出232.75萬元,88個貧困村均建立村級大病救助基金,對658名患大病貧困人口發放救助金250.19萬元。四是實施基礎設施扶貧。啟動縣鄉公路暢通工程和30戶以上自然村泥水路改造工程。實施貧困村自來水“村村通”工程,解決貧困村、貧困戶飲水不安全問題。實施貧困戶危房改造工程,著力解決貧困戶住房安全問題。五是統籌推進教育扶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全覆蓋,確保貧困家庭子女不因貧困失學,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六是實施社會保障扶貧。農村低保標準由年人均2400元提高到3180元,三縣新復核農村低保對象33897戶、67143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19020戶、45744人,占貧困人口總數的53.18%。七是實施科技扶貧。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遴選工作,積極申報各級各類科技扶貧項目。八是實施金融扶貧。扶貧貸款余額8.86億元,扶持和帶動貧困戶1100人。“兩免”扶貧小額信貸566.9萬元;產業扶貧貸款32102萬元,帶動貧困人口803人;其他貸款55684萬元,帶動貧困人口121人。九是加強扶貧干部培訓。先后舉辦扶貧培訓班64期,培訓各級扶貧干部6500余人次。

1.2  扶貧開發問題和困難。

截至2015年底,蚌埠市共有貧困村88個,貧困戶40004戶、86023人,貧困發生率2.96%。其中一般貧困戶10949戶、29487人,低保貧困戶19020戶、45744人,五保貧困戶10035戶、10792人。按照主要致貧原因分析,因病致貧21908戶、47130人,因殘致貧5464戶、13598人,因學致貧1858戶、3674人,因缺勞力致貧4404戶、7247人,因缺資金致貧878戶、1861人,因其他原因致貧5492戶、12513人。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戰略部署以及蚌埠市委、市政府脫貧攻堅“132”行動計劃安排,今后幾年將是蚌埠市精準扶貧工作“攻城拔寨”的關鍵階段。盡管前期扶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從蚌埠市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來看,從精準扶貧工作的現實基礎來看,仍存在不小的挑戰和困難。

表一:蚌埠市貧困戶、貧困人口主要致貧原因

貧困類型

貧困人數(人)

貧困戶數(戶)

因病致貧

47130

21908

因殘致貧

13598

5464

因學致貧

3674

1858

缺勞力致貧

7247

4404

缺資金致貧

1861

878

其他原因致貧

12513

5492

1.2.1  因病(殘)致貧返貧現象突出,健康扶貧壓力大。

目前,“新農合”在蚌埠市三縣農村貧困區域已經基本覆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基層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但是,受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一些大病重病、慢性病雖然按照相關政策報銷一定比例醫療費用,需要農民個人、農戶家庭承擔費用仍是不小負擔,特別是對于收入水平低的貧困農民而言,更是雪上加霜。有些在貧困標準以上的農民,因病(殘)致貧;有些已經脫貧的農民,因病(殘)返貧。

表二:蚌埠市因病(殘)致貧人口

貧困類型

因病(殘)致貧人數(人)

占總貧困人口比例(%)

懷遠縣

27664

71.01%

五河縣

19772

79.93%

固鎮縣

13292

59.53%

蚌埠市

60728

70.60%

1.2.2  五保、低保戶占比大,脫貧內生動力不足。

目前,蚌埠市五保貧困戶、低保貧困戶約占70%左右,為29055戶、56536人,約占蚌埠市貧困總戶數、貧困總人口的72.63%、65.72%。對于這部分五保戶、低保戶,喪失勞動能力的占大多數,其他扶貧措施的幫扶作用不明顯,精準脫貧的內生動力不足,必須要靠政府政策兜底來脫貧。隨著社會整體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需要持續不斷地提高五保戶、低保戶的保障水平,需要較大的公共財政投入和支持。

表三:蚌埠市五保、低保人口

貧困類型

五保戶

低保戶

占總貧困戶、人口比例

戶數

(戶)

人口

(人)

戶數

(戶)

人口

(人)

戶數

(%)

人口

(%)

懷遠縣

3941

4252

8321

18775

66.90%

59.10%

五河縣

3311

3638

5453

15310

81.75%

76.60%

固鎮縣

2783

2902

5246

11659

73.29%

65.22%

蚌埠市

10035

10792

19020

45744

72.63%     

65.72%

1.2.3  基礎設施相對薄弱,生產生活條件較差。

近年來,在中央財政和省財政的大力支持下,蚌埠市三縣貧困村面貌發生較大變化,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一定程度改善,為實現如期脫貧打下較好基礎。但由于自然、歷史等綜合因素,部分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依然較差,農業基礎設施亟待完善,集中表現在生活服務設施水平不高、農田基礎設施老化、醫療衛生水平較低、信息通信滯后等,嚴重制約生產水平和生活水平。部分區域水利設施相對薄弱,抵御自然災害能力相對低,一定程度上影響農村經濟發展。

1.2.4  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社會保障水平較低。

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目前,蚌埠市各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正逐步完善,但是限于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村社會保障還存在著機制不順、制度不完備、保障范圍較窄、保障水平較低等問題。

科技知識應用水平不高。部分農村貧困地區農戶文化程度偏低、思想觀念落后,科技知識缺乏、市場意識淡薄,農業新品種、新材料、新技術得不到有效推廣,導致農業投入、產出比較低,經濟效益不高。

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不完善。村醫務人員技術水平不高,醫療設備不足,致使許多農民因病不能及時有效治療,就醫看病還存在一些困難。同時,對于一些疾病的早期預防、干預重視不夠,病情嚴重時才被發現,增大治療成本,帶來更大經濟壓力。

1.2.5  產業結構不合理,結構調整進展較慢。

蚌埠市貧困地區多以傳統農業為主,缺乏技術、資金、人才等支撐要素,農業產業化水平低,農業產業鏈短,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支柱產業和產業集群尚未形成,規模效應不明顯。總體而言,第一產業收入比重仍然相對較大,非農產業比例不高,經濟結構不盡合理,特別是絕大部分收入來自第一產業的貧困農戶,整體收入偏低。

1.2.6  脫貧目標可及,鞏固提升任重道遠。

按照蚌埠市脫貧攻堅“132”行動計劃確定的“ 2016年貧困村出列、2018年貧困人口脫貧、貧困縣摘帽”目標要求,在2018年底,現有貧困人口會全部脫貧。但是,后兩年鞏固提升任務十分繁重。盡管這些脫貧家庭越過貧困線,但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僅僅是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9,是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同時,舊的貧困戶消除,因病、因災造成的新貧困戶又可能產生,脫貧攻堅的艱巨性、復雜性、反復性不可輕視。

1.2.7  工作推進、探索中存在問題和挑戰。

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特別是當前進入到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攻堅階段,對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認識不完全到位,在“精準”上功夫下得不夠;在發展產業脫貧致富中,適合扶貧對象的個性化、專業化、差異化的產業發展類型、產業發展模式需要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對于如何確保扶貧對象能脫貧、穩脫貧的探索上仍需要深入思考和應對。

 

第二章  脫貧攻堅的總體要求

 

2.1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中央、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脫貧攻堅重大戰略思想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聚焦蚌埠建成“兩個中心”、實現“兩個全面”總體要求,把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牢牢把握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開發式扶貧與兜底式保障相協調,堅持精準脫貧與遏制返貧并舉,堅持“輸血扶貧”與“造血扶貧”相結合,堅持短期脫貧與長期致富相統一,以貧困縣、貧困村為主陣地,以貧困人口為主要對象,全面實施脫貧攻堅“九大專項行動”, 不斷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舉全市之力,動員全社會力量,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2.2  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實行分級負責。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嚴格執行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市縣鄉村書記一起抓,層層壓實責任。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使其成為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斗堡壘。

——堅持政府主導,實施合力攻堅。強化政府責任,引領市場、社會協同發力,鼓勵先富幫后富,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形成脫貧攻堅強大合力。

——堅持精準扶貧,提高扶貧成效。牢固樹立精準思維,找準扶貧對象、致貧原因、脫貧需求,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制定幫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戶一法,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切實提高扶貧針對性、有效性和脫貧成果可持續性。

——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繼續推進開發式扶貧,處理好政府、社會幫扶和自身努力的關系,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勤勞致富精神,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和創新性,注重扶貧先扶智,切實增強貧困群眾致富的內生動力。

——堅持保護生態,實現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生態保護放在優先位置,堅持扶貧開發與生態保護相統一,讓貧困人口從生態建設與修復中得到更多實惠。

——堅持改革創新,完善體制機制。堅持問題導向,以改革為動力,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由多頭分散向統籌集中轉變,由偏重“輸血”向注重“造血”轉變,把脫貧成效作為考核縣、鄉、村工作的“一票否決”指標。

2.3  目標任務

2.3.1  總體目標。

按照中央“兩個確保”和省“堅決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確保五年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的總體目標,實施脫貧攻堅“132”行動計劃,2016年88個貧困村全部出列;2018年現行標準下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懷遠縣摘帽;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實現三縣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2.3.2  年度目標。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脫貧

人口

(人)

貧困村出列(個)

貧困縣摘帽

脫貧

人口

(人)

貧困村出列(個)

貧困縣摘帽

脫貧

人口

(人)

貧困村出列(個)

貧困縣摘帽

目標任務

目標任務

蚌埠市

38605

88

 

21225

 

 

26193

 

1

鞏固提升

脫貧成效

鞏固提升

脫貧成效

懷遠縣

16300

51

 

10090

 

 

12570

 

1

五河縣

12700

19

 

5036

 

 

7000

 

 

固鎮縣

9605

18

 

6099

 

 

6623

 

 

2.3.3  具體目標。

——交通。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和30戶以上自然村泥水路改造工程,構建貧困村外通內聯的交通運輸通道。2016年度完成88個貧困村內30戶以上自然村泥水路改造工程,道路質量全面提升;逐步提高村莊內主要道路硬化率,實現所有農村居民社區通道路。

——電力。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到2018年,解決貧困地區農村電網 “卡脖子”、“低電壓”等問題,供電能力、供電質量和供電可靠性明顯提升。到2020年,戶均配變容量達到2.2千伏安/戶,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供電自動化和普遍服務水平顯著提高。

——通訊。加強貧困村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貧困村光纖通達率和寬帶網絡覆蓋率達到100%,自然村寬帶網絡覆蓋率80%以上,60%以上農戶帶寬實現50兆比特以上靈活選擇。

——飲水安全。2018年底前實現88個貧困村全部通自來水,全面解決貧困村、貧困戶飲水不安全問題。

——農業生產條件。優先推進貧困村農田水利、土地集中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貧困村70%以上基本農田達到高標準農田的要求,農田排灌設施、機耕道路、農田林網、輸配電設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間工程建設全面提高。灌溉保證率達到75%,面上除澇標準達到5年一遇。

——教育事業。普及學前到高中階段教育,實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全覆蓋,阻止貧困代際傳遞。優先擴大貧困地區優質教育資源,優先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努力使貧困地區同步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確保貧困地區教育發展主要指標保持穩定增長。

——醫療衛生。加強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到2017年底,各縣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醫療綜合保障體系基本建立,貧困人口基本實現兜底保障。到2020年,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重大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顯提高;縣域衛生資源、居民健康、公共衛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標力爭達到全市平均水平,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公共文化。積極推進廣播電視由村村通向戶戶通轉型;鄉鎮有公共電子閱覽室,積極推進行政村文化活動室、中心村農民文化樂園建設;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基本達到三級以上,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農民文化樂園基本達到國家標準。

——社會保障。圍繞“確保‘兩無’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與脫貧攻堅進程、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進程相適應”目標,進一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實現農村低保標準和扶貧標準“兩線合一”,落實動態調整機制,有效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健全特困供養制度,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加大臨時救助力度,確保符合救助政策條件的貧困家庭全部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編密織牢社會救助托底安全網,全面提高農村社會保障和服務水平。

——人口和計劃生育。計劃生育扶貧對象大幅減少,家庭發展能力明顯增強,生活水平明顯提高,保持適度生育水平,逐步實現人口均衡發展。

——生態建設。優先支持貧困鄉村和居住在生態相對脆弱地區的群眾實施退耕還林、防護林建設、坡耕地綜合整治和水生態治理等重大生態工程。實施“增綠增效行動”,到2020年全市林地保有量12萬公頃,經濟相對落后的鄉村森林覆蓋率達到20.2%以上。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系統,到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經濟相對落后的鄉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顯著提升。

 

第三章  實施產業扶貧專項行動

 

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農民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帶動作用,按照宜種則種、宜養則養、宜林則林的發展原則,大力發展特色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產業,積極發展農林產品加工業,建立健全產業到戶到人的精準扶持機制,貧困縣建成一批脫貧帶動能力強的特色產業,每個貧困鄉、村都形成特色拳頭產品,貧困人口勞動技能得到提升,貧困戶經營性、財產性收入穩定增加。具體目標是:

到2016年末,每個有條件的貧困村至少發展1項特色種養業,每個貧困村至少形成1個特色產業;

到2017年末,每個有勞動能力且有發展意愿的貧困戶至少從事1項特色種養業,從事特色種養業的貧困戶家庭農業經營收入有明顯提高;

到2020年,88個貧困村的特色產業成為帶動農民增收的主導產業,形成“一村一品”發展格局,從事特色種養業的貧困戶家庭農業經營收入達到所在縣平均水平。

3.1  發展特色產業扶貧

3.1.1  發展高效設施農業。

以設施蔬菜、設施草莓、設施葡萄、設施食用菌等市場廣闊、附加值高的高效設施農業為重點,對貧困村村集體、貧困戶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貧困村新建設施農業生產基地的,按照每畝2000元標準,符合規劃的建多少補多少。貧困村連片建設設施蔬菜基地每10畝再給予一次性獎補1萬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1.2  發展優質糧油產業。

支持貧困村建設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鞏固提升糧食生產能力。支持貧困村發展為糧食生產專業村,優先將貧困村、貧困戶納入市級小麥千斤縣、千斤鄉鎮創建范圍;糧食綠色增產模式攻關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家庭農場優先安排在貧困村;對通過訂單收購貧困村、貧困戶農作物作為青貯飼料和秸稈飼料化利用,或到貧困村流轉耕地帶動貧困村、貧困戶發展“糧改飼”的養殖業經營主體,在糧食生產發展項目和畜牧業專項項目申報上給予優先。

3.1.3  發展優勢畜禽產業。

支持貧困村發展各具特色的畜禽養殖業,重點支持適度規模生豬、家禽及草食畜牧業的發展,大力發展投資少、周期短、效益好的環境友好型生態養殖模式,推進村內農作物秸稈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扶持貧困村建立一批標準化健康養殖小區和生態養殖專業村,在良種推廣、疫病防控、技術培訓、技術服務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3.1.4  發展特色漁業。

改善貧困村水域環境,扶持具有水產養殖條件的貧困村、貧困戶發展漁業生產,引導新型漁業主體帶動貧困戶發展池塘養殖、稻田養蝦、稻田養鰍及休閑漁業,對貧困村村集體、貧困戶以及帶動3戶以上貧困戶共同發展或吸納3人以上貧困人口就業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貧困村建設水產養殖基地的,每5畝水面一次性獎補0.3萬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在申報市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實施省級漁業財政項目等方面優先支持。

3.1.5  發展農產品加工業。

鼓勵和支持貧困村積極開發傳統手工藝品、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特色資源,大力扶持他們發展特色農產品加工業,幫助貧困村運用電子商務等渠道擴大農副土特產品、傳統手工藝品銷售范圍。鼓勵支持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以建立產業聯合體方式帶動貧困戶發展。

3.1.6  發展高效林業。

結合國家生態建設工程,培育一批兼具生態和經濟效益的特色林產業。因地制宜大力推進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經濟、苗木花卉等產業發展,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基地,帶動貧困人口脫貧致富。88個貧困村全部納入村莊綠化提升工程,按照成片造林300元/畝、四旁零星植樹5元/株的標準應補盡補。對貧困村村集體或貧困戶在村莊建成區以外營造的經濟林或林苗兩用林按照300元/畝的標準進行獎補;鼓勵林業企業或造林大戶通過聯合經營、流轉土地等方式幫扶貧困戶,聯合、流轉貧困戶土地占造林面積30%以上的可享受300元/畝的補助政策。對確定的34個重點幫扶貧困村適當提高獎補標準,原則上每個村安排10萬元項目資金,由村兩委負責編制造林綠化規劃并組織實施,規劃須經縣級林業、扶貧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農林委備案,項目的受益對象必須是村集體或貧困戶。

3.1.7  大力培育新型經營主體。

培育壯大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種養大戶、家庭農(林)場、股份制農(林)場等新型經營主體,支持發展產供直銷,鼓勵采取訂單幫扶模式對貧困戶開展定向幫扶,提供全產業鏈服務。支持各類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托管、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牲畜托養、土地經營權股份合作等方式,與貧困村、貧困戶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使貧困戶從中直接受益。鼓勵貧困地區各類企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擴大農產品出口。推進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創建,鼓勵組建聯合社。大力發展家庭農場,鼓勵和支持貧困戶參與聯辦家庭農場,貧困戶參與聯辦的家庭農場注冊1年以上且正常經營的,一次性獎補1萬元。對到貧困村流轉土地、注冊家庭農場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比照市級示范家庭農場,一次性獎補2萬元;家庭農場到貧困村流轉土地200畝以上(設施農業20畝以上),且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經營1年后,比照市級示范家庭農場,按 100元/畝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大力培育農民合作社,對農民合作社到貧困村流轉土地500畝以上,且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在經營1年后,比照市級示范社,按 100元/畝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3.1.8  加快社會化服務發展。

鼓勵和支持各類農民合作社圍繞貧困村特色種養業生產經營各環節開展專業性和綜合性服務。對各類農民合作社與貧困戶簽訂代耕代種、托管等服務合同5年以上,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視同土地流轉,按照與貧困戶簽訂的合同面積,以50元/畝的標準給與一次性獎補。

3.1.9  支持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

指導88個貧困村通過盤活資產、開發資源,積極發展農村服務業,扶持貧困村、貧困戶成立農機、植保等生產性服務組織,引導各類主體在貧困鄉村發展各類民生服務產業,不斷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開展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每個村獎補2萬元的工作經費。貧困村開展農戶互換并地實現“一塊田”承包經營的,按實際互換面積一次性獎補100元/畝,獎補資金用于互換并地地塊農田基礎設施建設。

3.1.10  促進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

深度挖掘農業多種功能,培育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推進農業與旅游、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快形成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加快實施農業品牌戰略,積極培育品牌特色農產品,促進供需結構升級。充分發揮貧困鄉村的環境優勢,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

3.1.11  加大農林技術推廣和培訓力度。

支持貧困鄉村與農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技術推廣機構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共同構建基于互聯網的信息幫扶平臺,向貧困戶傳授技術、提供信息。強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擴大貧困地區培訓覆蓋面,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范培訓,加大對脫貧致富帶頭人、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村官培養力度。對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進行農林技術培訓,確保有勞動力的貧困戶中至少有1名成員掌握1項實用技術。

3.2  積極開展電商扶貧

培育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將農村電子商務作為精準扶貧的重要載體,把電子商務納入扶貧開發工作體系,以建檔立卡貧困村為重點,提升貧困戶運用電子商務創業增收的能力。依托農村現有資源,積極培育農村電子商務市場主體。發揮大型電商企業孵化帶動作用,支持有意愿的貧困戶和帶動貧困戶的農民合作社開辦網上商店,鼓勵引導電商和電商平臺企業開辟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與合作社、種養大戶建立直采直供關系。加快貧困鄉村的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鼓勵郵政、供銷合作等系統在貧困鄉村建立和改造服務網點,引導電商平臺企業拓展農村業務,加強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建設。

改善貧困鄉村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加強交通、商貿流通、供銷合作、郵政等部門及大型電商、快遞企業信息網絡共享銜接,鼓勵多站合一、服務同網。加強貧困鄉村電商基礎設施建設。通過設備和物流補助、寬帶網絡優惠、冷鏈建設、培訓支持等方式,全面提升貧困鄉村電商基礎設施水平,逐步形成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服務網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電商企業,對貧困村電商站、設備配置以及代辦物流快遞服務點等,給予適當補助和小額信貸支持;鼓勵電信運營企業對貧困村網絡流量資費給予適當優惠;對貧困戶通過電商平臺創業就業的,將給予網絡資費補助和小額信貸支持。

3.3  發展鄉村旅游扶貧

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游。開展貧困村旅游資源普查和旅游扶貧摸底調查,建立鄉村旅游扶貧工程重點村名錄。以具備發展鄉村旅游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村為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推進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對鄉村旅游經營戶實施改廚、改廁、改院落、整治周邊環境工程,通過引導和支持貧困地區發展旅游,為貧困人口創業就業、增收致富提供平臺。建成一批星級農家樂、A級旅游景區、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精品度假鄉村和精品民宿。重點扶持固鎮縣新馬橋鎮胡洼村、五河縣沱湖鄉淮河村、懷遠縣淝河鄉紅星村等有條件的貧困村開展鄉村旅游,通過鄉村旅游帶動貧困人口脫貧。安排貧困人口旅游服務能力培訓和就業。

大力發展休閑農業。依托貧困鄉村特色農產品、農事景觀及人文景觀等資源,積極發展帶動貧困人口增收的休閑農業和休閑健康養生產業。在貧困鄉村扶持建設一批休閑農業聚集村、休閑農莊、星級農家樂、休閑旅游合作社。加大品牌培育力度,認定一批休閑農業、星級農家樂和鄉村旅游示范村鎮,逐步形成品牌體系。積極扶持有條件的貧困戶建設以“農家樂”為主的旅游項目,直接開辦農莊型、采摘型、生態型等形式多樣的旅游企業。引導貧困戶所在地鄉村旅游致富帶頭人聘用貧困戶家中勞動力在景區景點、休閑農業園區、農家樂經濟實體中參與接待服務或勞動生產。

積極發展特色文化旅游。打造一批輻射帶動貧困人口就業增收的特色村、鎮。依托貧困鄉村的鄉土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及現代農業和美好鄉村的建設成就,大力發展貧困人口參與并受益的傳統文化展示與體驗活動等鄉村文化旅游。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鼓勵民間傳統工藝傳承發展和產品生產銷售。堅持創意開發,推出具有地方特點的旅游商品和紀念品。支持農村貧困家庭婦女發展家庭手工旅游產品。

創新鄉村旅游、休閑農業發展模式。加強休閑農業聚集村、星級農家樂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培育扶持休閑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促進農業與旅游觀光、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開發農民參與度高、受益面廣的休閑農業項目。鼓勵貧困戶以土地、房屋、山林、水面等資源資產,入股參與村集體、企業鄉村旅游經營活動,按股比分享收益。對鄉村旅游重點村負責人、鄉村旅游帶頭人、從業人員等分類開展旅游經營管理和服務技能培訓。積極參與國家 “鄉村旅游+互聯網”萬村千店扶貧專項行動計劃,加大對貧困鄉村旅游線路、旅游產品、特色農產品等宣傳推介力度。組織開展鄉村旅游扶貧公益宣傳。鼓勵各地打造一批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鄉村旅游節慶活動。

3.4  積極推進光伏扶貧

以建檔立卡貧困村和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三無”貧困戶為重點,建設村級光伏電站和戶用光伏電站。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結合的運行維護服務機制,確保光伏電站正常運行,貧困村和貧困戶長期受益。

村級光伏電站可以選擇辦公場所、衛生室、敬老院等屋頂以及荒山荒坡、空閑土地、洪水最高水位線以上的河灘地等建設,有條件的也可以建設光伏大棚。戶用光伏電站可以分散建設,也可以和村級電站一起建設,產權及收益歸貧困戶所有。2016年底,每個貧困村至少建設1個村級光伏電站(60千瓦),到2020年,村級光伏電站總量達到146個,每個村級光伏電站每年為村集體增加收入6萬元左右。建設戶用光伏電站5000戶以上(3千瓦/戶),受益貧困戶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在懷遠縣建設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1座(300千瓦)。

3.5  探索資產收益扶貧

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傳統手工業、光伏、鄉村旅游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資產可由村集體、合作社或其他經營主體統一經營。2016年,每個縣選擇貧困村開展試點,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確保資產經營收益有效回饋持股貧困村、貧困戶。

專欄1  產業發展工程 

1.結合“三區”建設(五河縣域農牧漁結合示范區、固鎮縣域及懷遠北淝河以北區域種養加一體示范區、懷遠縣北淝河以南區域生態高效農業示范區),重點發展綠色糧油、健康養殖、優質蔬菜瓜果、特色苗木花卉、農產品加工、休閑觀光農業等六大主導產業。

2.加強糧經飼統籌、農牧漁結合、種養加一體,不斷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加快發展農業循環經濟。

3.做好沿淮“水文章”,有效利用水面發展生態水產業,合理利用濕地發展水生蔬菜等特色作物,同步發展特色休閑農業,合理利用堤壩種植牧草。

4.利用低洼地夜潮土、沙壤土種植優質旱稻和弱筋糕點小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5.大力推進農業物聯網建設,加快推進農業信息服務、農產品網絡銷售與質量溯源,積極發展智能農業、感知農業、精準農業,構建智慧型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體系。

6.加快構建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一批連片良種繁育基地,推廣一批良種良法,提高產業的科技含量。

7.通過大力發展光伏發電、物業經濟、勞務服務經濟、休閑文化旅游產業、養老產業等途徑,逐年提高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到2020年,實施光伏扶貧2.27萬千瓦,建設村級光伏電站146個,建設戶用光伏電站5000戶,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1座。重點扶持20個左右貧困村開展鄉村旅游。

    8.重點組織開展新型經營主體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大學生村官示范培訓、致富帶頭人培訓等專項工程。

 

第四章  實施就業脫貧專項行動

 

加強貧困地區、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保障轉移就業貧困人口合法權益,開展勞務協作,推進就地就近轉移就業,促進已就業貧困人口穩定就業和有序實現市民化、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未就業貧困人口實現轉移就業。

4.1  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針對貧困家庭中有轉移就業愿望勞動力、已轉移就業勞動力、新成長勞動力的特點和就業需求,開展差異化技能培訓。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通過農林技術培訓、訂單培訓、定崗培訓、定向培訓、“互聯網+培訓”等方式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對貧困家庭婦女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深入推進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加強對已外出務工貧困人口的崗位培訓。繼續開展貧困家庭子女、農民工免費職業培訓等專項行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2  促進穩定就業和轉移就業

輸入地政府對已穩定就業的貧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持,將符合條件的轉移人口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完善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隨遷家屬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支持輸入地政府吸納貧困人口轉移就業和落戶。為外出務工的貧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定向培訓就業機制,積極開展校企合作和訂單培訓。將貧困人口轉移就業與產業聚集園區建設、城鎮化建設相結合,鼓勵引導企業向貧困人口提供就業崗位。財政資金支持的企業或園區,應優先安排貧困人口就業,資金應與安置貧困人口就業任務相掛鉤。支持貧困戶自主創業,鼓勵發展居家就業等新業態,促進就地就近就業。

專欄2  就業專項工程 

1.建立就業精準脫貧臺帳。普查全市貧困勞動力基本情況,做好建檔立卡信息系統的錄入工作,建立就業精準脫貧臺帳,強化動態管理,確保扶貧對象和基本信息精準。

2.開展個性化就業培訓。在建立就業精準臺帳的基礎上,開展“培訓一人、就業一人”的免費訂單式技能培訓,讓有培訓意愿的貧困勞動者至少掌握1項脫貧技能。為有創業意愿的貧困勞動者提供免費創業培訓,符合條件的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并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

3.實施“就業信息村村通”工程。利用安徽公共招聘信息網、安徽扶貧網等網站招聘信息,對全市貧困勞動力就業工作崗位進行匹配性對接,實現就業信息全覆蓋,把崗位信息直接送村進戶到人,方便企業招用貧困勞動者。

4.創造條件實現“家門口”就業。引導本地勞動密集型企業(如服裝廠、農產品加工等企業)在有條件的鄉鎮(村)創建就業扶貧車間(加工點),由鄉鎮政府組織當地貧困勞動力進車間務工,為貧困勞動力在家門口就業創造條件。

5.擴大公益性崗位覆蓋面。對于到企業就業有困難的貧困勞動力,重點在鄉村公共設施管護、環衛保潔、治安巡邏、水庫安全管理、學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崗位就地就近安排就業,增加貧困戶就業收入。

6.發揮社會化就業服務機構作用。鼓勵職業中介機構、職業院校、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組織貧困勞動者轉移就業,對成功介紹或組織貧困勞動者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且穩定就業一定時間的相關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和相應獎勵。

7.發揮產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作用。以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公共就業服務活動為契機,發揮本地優勢產業、龍頭企業、農民工創業園等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作用,針對性推薦貧困勞動力就業。

8.推動貧困人口“市民化”。對在城鎮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農村貧困人口,輸入地政府承擔相應的幫扶責任,優先提供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就業暫時遇到困難的優先提供就業援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9.鼓勵有條件人員自主創業。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貧困勞動力,給予免費創業培養和創業指導等政策扶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2年、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扶持。

10.促進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加大對貧困家庭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支持力度,為貧困家庭大學生就業創業提供相應條件,通過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帶動貧困家庭脫貧。 

 

第五章  實施智力脫貧專項行動

 

堅持扶貧先扶智,讓貧困家庭子女能夠接受相應教育,從根本上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5.1  加強教育扶貧

5.1.1  實行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全覆蓋。

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園幼兒予以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200元生活費補助。對建檔立卡的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補助國家助學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

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中職學生實施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對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中職國家助學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大學本科貧困學生每人每年給予5000元資助。

優先辦理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申請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因死亡、失蹤、喪失勞動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經濟收入特別低確實無法按期償還貸款的借款學生,分別由經辦的縣級教育機構或經辦農村商業銀行啟動還款救助機制。在優先享受現行資助政策的基礎上,繼續開展爭取捐贈助學活動,積極引導社會團體和愛心人士設立特困學生救助基金,采取優惠政策疊加的方式,加大對特困學生的救助力度,予以最大限度的資助。

5.1.2  實行教育扶貧一對一結對幫扶。

蚌埠市區及三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城區優質學校對貧困村的學校及幼兒園進行精準幫扶,實行一對一結對幫扶,全面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交流,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5.1.3  實施職業教育脫貧行動計劃。

在實施好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中職學生助學金、免學費政策基礎上,鼓勵貧困人口參加中、高等職業教育和就業免費技能培訓,提高貧困家庭勞動力職業技能和受教育年限,增強就業和創業能力。大力實施“雨露計劃”,對貧困家庭子女在中等職業院校就讀的實施資金補助。加大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力度,最大范圍吸納貧困家庭學生接受優質中等職業教育。

5.1.4  擴大貧困地區學前教育資源。

根據安徽省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加強貧困地區普惠性資源供給、優先利用中小學閑置校舍進行改建普惠性幼兒園。壓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構建貧困地區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支持體系。深入貫徹《幼兒園工作規程》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提高科學保教質量,加強幼兒園質量監管和業務指導。

5.1.5  改善貧困地區教育辦學條件。

統籌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資金、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實施貧困地區普通高中改造計劃、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和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支持和幫助貧困地區加強教學用房和學生生活用房等附屬設施建設,加強圖書、教學儀器設備、多媒體遠程教學設備、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器材配備,改善寄宿條件,提升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水平,推進貧困地區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提升縣職業學校精準扶貧職業技能培訓能力,提高貧困地區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5.1.6  加快貧困地區教育信息化建設步伐。

加快推進貧困地區中小學校寬帶接入,通過有線、無線等方式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提高網絡覆蓋面,不斷提升帶寬接入質量;指導和優化貧困地區校園網組網,完善網絡條件下基本教學環境建設。鞏固提升貧困地區“教學點數字教育資源全覆蓋”項目成果,逐步推進“在線課堂”建設,幫助農村教學點開足、開齊、開好國家規定課程,解決農村學校“缺師少教”問題,提高農村教育教學質量。加強網絡技術應用與管理培訓指導,選派信息技術應用優秀教師,開展現場教育教學交流活動,提升貧困地區學校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

5.1.7  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

加大對貧困村所在地學校支教力度,加大城鄉教師交流力度,優先選派優質骨干教師交流到貧困村所在地學校支教。

5.1.8  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貧困地區教師待遇。

提高貧困村所在地學校教師待遇。教師中高級職稱評聘重點向貧困村所在地傾斜。對貧困村所在地教師給予一定生活補助,確保貧困村所在地學校教師待遇落實。特級教師評選、教師表彰獎勵指標分配向貧困地區教師傾斜。積極爭取并優先支持貧困地區實施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鼓勵貧困地區政府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統籌解決農村教師住房問題。

5.2  加強人才科技文化扶貧

按照“分級負責、分級選派、分級管理”原則,市級遴選17名農技人員、縣級遴選478名農技人員對口聯系88個貧困村、990個貧困戶,按照專業特長對口聯系指導,“一村一人、不交叉、不重復”, 市、縣農技人員聯系指導2個貧困戶,貧困村農業技術扶貧實現全覆蓋。對扎根農村基層,在扶貧開發工作中建功立業的各類優秀人才和干部,在職稱評聘、選拔任用方面給予傾斜。“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優先派駐貧困村。

文化專項資金向貧困村傾斜。以貧困村為重點,開展一月送一場電影、一年送一場文化演出、開展一次送圖書活動等文化下鄉活動。

專欄3  智力脫貧工程 

1.2017年起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學雜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確保不因貧失學。

2.促進職業教育與產業發展、轉移就業緊密結合,三縣重點建設好一所集學歷教育和職業培訓等為一體的職業學校。

3.培訓貧困農民各類實用技能,增強參與特色產業發展的能力。

4.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和經營能力為核心,培養貧困村產業帶頭人,增強當地特色產業發展能力和帶領當地貧困人口發展生產、參與市場競爭、共同致富增收的能力。

5.建立健全科技示范網絡和農村科普網絡,切實開展科普教育。

6.針對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和生態建設關鍵技術問題,圍繞全產業鏈技術需求,加大貧困地區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的開發、引進、集成、試驗、示范力度,促進科技成果向貧困地區轉移轉化。

7.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強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加大對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脫貧致富帶頭人、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村官培養力度。

8.加強鄉村科普工作,為貧困群眾提供線上線下、點對點、面對面的培訓,特別是對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進行農林技術培訓,確保有勞動力的貧困戶中至少有1名成員掌握1項實用技術。

9.深入推進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村文化活動室等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完善農村基層廣播電視和無線發射臺站基礎設施。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積極推進鄉鎮影劇院建設。

 

第六章  實施健康脫貧專項行動

 

突出重點人群、重點病種,加強統籌協調和資源整合,推動農村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保健事業,縮小城鄉居民的健康差距,改善農村貧困人口的生存質量,為農村貧困人口同步邁入全面小康社會提供健康保障。

6.1  發揮財政保障和兜底作用

免繳個人參保費用。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自2017年起由財政給予全額補貼,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全額代繳。

免交住院預付金。對貧困人口患者實施先救治,簡化手續,免交住院預付金,保障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治療。

降低醫保補償門檻。貧困人口縣域內普通門診不設補償起付線;在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市級醫院、省級醫院住院治療的,補償起付線分別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由1-2萬元降至0.5萬元,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平。

提高醫保補償比例。貧困人口縣域內普通門診醫藥費用限額內實際補償比(以下簡稱補償比)提高至70%;常見慢性病門診按病種付費,補償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門診參照住院治療的補償標準給予保障。在鄉鎮衛生院和縣級、市級、省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積極推行按病種付費,補償比分別提高到80%、70%、65%和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療的再提高5個百分點;患重大疾病按相關規定并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補償比提高至70%。

提高大病保險分段補償比例。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分段補償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減輕貧困人口大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

提高醫療救助水平。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醫療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規醫藥總費用(含特殊慢性病門診)的10%給予救助。

提高重大疾病和慢性病保障水平。執行《安徽省貧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導目錄》,重大疾病報銷病種由12組增加到40組以上,特殊疾病經省級基本醫保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列入重大疾病范圍;慢性病報銷病種擴大至30種(組),基本醫保管理統籌地區結合實際適當擴大慢性病病種范圍。

實行醫療兜底保障。貧困人口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綜合補償后,在縣域內就診個人年度自付費用不超過0.3萬元,在市級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自付費用不超過0.5萬元,在省級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自付費用不超過1萬元,剩余部分合規醫藥費用實行政府兜底保障。

實行慢性病門診補充醫療保障。貧困慢性病患者1個年度內門診醫藥費用,經“三保障一兜底”補償后,剩余合規費用由補充醫保再報銷80%。

6.2  創新貧困人口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機制

精準識別保障對象。以建檔立卡數據為基礎,以縣為單位,開展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殘致貧調查工作,把握貧困人口病情及病種,為分類救治和健康管理提供支撐。堅持“兩核查一公開”,建立基于基本醫保信息系統的貧困人口身份識別系統、結算系統,精準識別,精細服務。與脫貧退出機制相銜接,實行動態管理。

實行分類健康干預。為貧困人口每人建立一份電子健康檔案、一張健康卡,為每個貧困戶確定一名簽約鄉村醫生。區別不同健康狀況,按照高危人群、普通患者和一般人群,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健康干預,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健康管理、基本醫療等服務。

實施疾病分類救治。對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集中力量進行治療;需要維持治療的,由就近具備能力的醫療機構實施治療;需要長期康復治療的,確定定點醫院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定期治療和康復管理。

實行先診療后付費。建立縣域內先診療后付費的結算機制,實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貧困人口健康脫貧醫療專項補助資金聯動,實現“一站式”信息交換和即時結算服務。改造相關信息系統,強化信息技術支撐。

加強診療行為監管。加快推進貧困地區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行臨床路徑管理與按病種付費。制定《蚌埠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分級診療辦法》,嚴格縣域外診治條件,規范就醫秩序。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約束,嚴格規范醫療機構診療行為,加強費用管理,嚴控不合理檢查檢驗、藥品、耗材等費用。

6.3  加大疾病早期預防與干預力度

優化公共衛生項目。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婦女“兩癌”免費篩查、孕前優生健康免費檢查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拓展疾病防控措施。強化和落實重點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傳染病和地方病。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全面開展貧困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行動,改變不良行為和不良飲食習慣,降低疾病發生、發展和傳播風險。

注重早期預防和早期干預。對重大疾病、慢性病積極實行早期預防和早期干預,特別是加大心理疾病排查、疏導力度,減輕重大疾病、慢性病等醫療負擔費用,從源頭上控制因病致貧人數。

6.4  完善保障機制

建立對口幫扶機制。借助“縣域醫共體”、“醫聯體”建設,組織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與縣、鄉鎮醫療機構建立穩定持續的“一對一”幫扶關系,提供“菜單式”幫扶;開展醫療衛生人才“組團式”對口支援,建立醫聯體關系,簽訂幫扶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

完善醫療機構基礎建設。加強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婦幼保健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配置所需醫療設備,實施社區服務中心空白點的建設。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館、國醫堂等中醫綜合服務區,加強中醫藥設備配置和人員配備。完善縣級綜合信息平臺功能,加強遠程醫療能力建設,建設與三級醫院等互聯互通的醫學影像、病理診斷及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互聯互通的影像、檢驗、心電等遠程醫療信息中心。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為貧困地區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類本專科學生,每年招聘一定數量的全科、專科醫生。實施鄉村醫生培養五年倍增計劃,到2020年實現全市2500名基層醫生接受培訓的目標任務。支持和引導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的養老待遇。

設立大病救助基金。以行政村(居)為單位設立村級大病救助基金,按照“四個一點”的方式(縣鄉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支持、村級集體收入自籌、社會捐贈),成立由村兩委成員和經村民代表推薦的德高望重、愿意為全體村民服務的群眾或老黨員、老干部組成的基金理事會(不少于7人),負責大病救助的日常管理和救助審核等。到2016年底,88個貧困村全部建立村級大病救助基金。每村籌集大病救助基金10萬元左右,專項用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人口的救助。

專欄4  健康脫貧工程 

1.通過加強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到2017年底,各縣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醫療綜合保障體系基本建立,貧困人口基本實現兜底保障。

2.完善市縣鄉村四級醫療服務網絡,對輻射能力覆蓋10萬以上人口的鄉鎮中心衛生院按二級綜合醫院標準進行升級建設。

3.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政策制度框架,實現殘疾人社會保險“全覆蓋”。

4.實施農村敬老院轉型升級工程,增強公益性養老機構服務能力,到2020年60%以上的敬老院改造成農村養老服務中心。

5.聯合蚌埠市醫科類院校,共同開展重大疾病、慢性病等早期干預、預防的宣傳和教育。 

 

第七章  實施生態保護脫貧專項行動

 

處理好生態保護與扶貧開發的關系,加強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修復,提升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能力。逐步擴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生態保護補償,增設生態公益崗位,使貧困人口通過參與生態保護實現就業脫貧。

7.1  推進生態工程建設

優先支持貧困鄉村和居住在生態相對脆弱地區的貧困戶實施退耕還林、防護林建設、坡耕地綜合整治和水生態治理等重大生態工程。選擇身體健康、遵紀守法、責任心強、能勝任野外巡護工作的當地貧困人口轉化為生態護林員,通過購買服務,每人每年給予一定的專項補助;安排貧困人員從事各類公園及森林管護、防火和接待服務等工作,增加勞務收入。

7.2  開展農村環境治理

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系統,到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重點推進鮑集、常墳、河溜、新馬橋、連城、新集、雙忠廟、東劉集、曹老集、馬城等10個鄉鎮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地推進省、市級美麗鄉村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18年使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0%以上,到2020年,經濟相對落后的鄉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顯著提升。設置農村衛生保潔和環衛設施運行管理等公益崗位,優先保障當地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上崗就業。

7.3  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監管

加強礦產、交通、旅游、水利等資源開發項目的環境監管,防止破壞經濟相對落后鄉村生態環境。探索實施生態移民,有序轉移自然保護區范圍的居住人口,實現核心區無人居住,緩沖區、實驗區人口大幅度減少。

7.4  加強水環境保護

全面實施四方湖、沱湖、龍子湖、天河湖、懷洪新河等河湖以及市區淮河岸線灘涂水生態環境保護項目,選擇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強、熟悉水性、熱心公益的貧困漁民,經過培訓轉化為護漁員,協助漁業部門對漁業水域開展常態化巡邏,每人每年給予一定的專項補助。

7.5  加大生態補償力度

充分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對搬離保護區的人口和廢棄礦山以及土壤的恢復給予生態補償,對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可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推進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綜合利用,優先加大對貧困戶秸稈綜合利用的補貼力度,增加貧困群眾收入。到2017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2018年基本實現全市秸稈的有效利用。

7.6  大力開展生態創建活動

積極開展生態示范鄉鎮、生態示范村、森林村莊創建,推動生態旅游、觀光休閑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專欄5  生態建設脫貧工程 

1.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行垃圾分類回收,實現“村分類、鄉儲運、縣處理”。

2.開展農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動,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系統,到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3.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到2018年使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0%以上,到2020年,經濟相對落后的鄉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顯著提升。

4.以農林廢棄物綜合利用為重點,推動秸稈原料化、基料化、飼料化、肥料化、能源化,提高減量化與資源化的雙重效益,支持農林廢棄物液化、氣化技術應用。到2017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2018年基本實現全市秸稈的有效利用。

5.建設餐廚廢棄物無害化、密閉化、專業化收集運輸體系,探索食用廢油生產生物柴油、高效有機肥。

6.深入開展反過度包裝、反食品浪費、反過度消費行動,推動形成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

7.加強農村水塘、河流等水污染防治,嚴格控制生產、生活污染物排放。

 

第八章  實施社會保障政策兜底脫貧專項行動

 

統籌社會救助體系,促進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健全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實現社會保障兜底。

8.1  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8.1.1  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實現“兩線合一”。

進一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實現農村低保標準和扶貧標準“兩線合一”,有效提升托底保障水平。2016年,三縣農村低保標準調至戶年人均3180元。落實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標準。

8.1.2  完善農村低保“進出”機制。

及時將無勞動能力或暫時無法通過產業就業措施脫貧、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對經過扶貧開發收入增長實現穩定脫貧不符合條件的家庭,按規定給予退出農村低保范圍。

8.1.3  推動民政低保信息系統與扶貧建檔立卡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健全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落實工作人員,開展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確保救助申請對象公正高效認定,實現精準識別、精準救助。

8.1.4  提高特困供養人員供養水平。

建立特困供養人員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60%合理確定供養標準,有效保障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繼續實施農村五保供養民生工程,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提高供養水平。2016年,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的五保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分別提高至年人均不低于5880元、756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年人均分別不低于3600元、6000元。

8.1.5  加強特困供養設施建設和管理。

積極推進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定額補助,探索建設護理型特困供養機構或在特困人員供養機構中設立特護區,大力推進精神病人福利機構建設。

8.2  健全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

組織開展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詳實完備、動態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統。

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服務設施和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兒童福利院、救助保護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殘疾人康復托養機構、兒童之家的管理服務水平。

建立家庭、學校、基層組織、政府和社會力量相銜接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網絡,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監護。

健全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逐步建立全市統一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有效保障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等困境兒童的生活。健全發現報告、應急處置、幫扶干預機制,幫助特殊貧困家庭解決實際困難。

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民生工程。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

8.3  遏止大病重病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繼續完善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保障水平。醫療救助對象從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擴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及因病致貧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資助特困供養人員、農村低保對象參加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代其繳納個人應負擔的全部參合資金,資助率達到100%。對特困供養人員在年度救助限額內,住院自負費用按100%給予救助,對農村低保對象在年度救助限額內,住院自負費用按不低于70%給予救助。推進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對特困供養人員、農村低保對象開展定點醫院實時醫療救助,提升醫療救助時效。

8.4  提升突發性貧困家庭應急救助能力

認真落實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制度,加大臨時救助在貧困村的落實力度,對扶貧對象中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低保、醫療救助等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然有嚴重困難的群眾,給予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工作統籌協調機制、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快速響應機制,確保扶貧對象“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推進“救急難”主動發現工作機制,及時掌握急難情況,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干預,防止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拓展和完善臨時救助方式、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設施,提升救助服務能力,實現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和家庭自救相結合,保障貧困家庭對象和個人對象基本生活。

專欄6  社會保障兜底工程 

1.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統籌制定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方案,確保貧困地區農村低保標準達到國家扶貧標準。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2.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銜接。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低保范圍,將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對不在建檔立卡范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各地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對返貧家庭,按規定程序審核后分別納入臨時救助、醫療救助、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制度和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開發政策覆蓋范圍。 

 

第九章  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扶貧專項行動

 

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扶貧投入力度,切實加強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解決貧困村通路、通水、通電、通網絡等問題,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環境明顯改善,“造血”能力顯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9.1  實施貧困地區農村道路暢通工程

對88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在實施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的同時,增加實施50戶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到2016年底,50戶以上自然村硬化一條從村口到既有農村公路的最短捷連通道路。2020年底,實現30戶以上自然村硬化一條從村口到既有農村公路的最短捷連通公路,切實解決群眾出行難、運輸難問題。

9.2  加強貧困地區水利設施建設

采取以“集中式供水為主,分散式供水為輔”方式,全面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飲水不安全問題,到2016年底實現建檔立卡的88個貧困村自來水“村村通”。對貧困村范圍內的“八小”水利工程進一步調查摸底,優先安排 “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項目,加快推進貧困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推進貧困地區洼地治理工程和抗旱應急水源工程,解決貧困地區耕地抗旱灌溉水源問題,促進當地農民脫貧致富。

9.3  加快農村電網改造升級

以貧困地區為重點,結合國家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推進貧困地區110千伏及以下電網改造升級,加快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多渠道解決貧困地區生活用電問題。加快貧困地區變電站(變壓器)增容布點,持續推進網架結構優化。加快推進滿足新建光伏發電等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配套電網建設。到2020年,貧困村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供電能力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9.4  實施貧困戶危房改造工程

整合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災損農房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等資金,加大扶貧專項資金補貼力度,優先實施貧困村和貧困戶危房改造。探索采用貸款貼息、建設集體公租房等多種方式,保障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到2016年,完成全市88個貧困村所有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且自愿實施改造的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到2018年,力爭全面完成全市存量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確保貧困群眾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9.5  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

按照群眾自愿、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結合新型城鎮化、工業園區和美麗鄉村,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方式,完成498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任務。完善后續扶持政策,推進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增強搬遷群眾后續發展能力,確保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9.6  支持少數民族聚居鄉村脫貧攻堅

少數民族村優先納入美麗鄉村建設規劃。加大民族村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支持力度,打造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重點村,切實改善少數民族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

專欄7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1.道路通暢工程。加快通鄉、通村公路建設,30戶以上自然村全部通達水泥(瀝青)路,從根本上解決群眾出行難、運輸難問題。

2.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和農田水利建設工程。加快推進小水庫、小泵站等“八小”水利工程建設,著力解決農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問題。繼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到2016年底,實現建檔立卡88個貧困村自來水“村村通”;到2020年每一個貧困戶都喝上安全的飲用水。

3.農村電網改造工程。推進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全面提升農村配網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到2020年,基本建成經濟、優質、安全的新型農村供電體系。

4.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加快推進貧困戶危房改造,完成全市貧困地區所有存量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貧困群眾居住條件得到顯著改善。到2016年底,完成2704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其中88個貧困村中883戶貧困戶);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我市農村存量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確保貧困群眾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5.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嚴格對象確認,科學確定安置方式,穩妥推進搬遷協議、舊房拆除協議和宅基地復墾協議的簽訂,嚴格執行建設和補助標準,強化監督檢查,逐級壓實責任,2017年全面完成498名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任務,推進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后續產業,確保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第十章  實施金融扶貧專項行動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開展扶貧貼息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創業擔保貸款和助學貸款等業務。發揮好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農村金融服務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10. 1  積極擴大貧困地區社會融資規模

脫貧攻堅期內,力爭貧困縣每年各項貸款增速高于當年全省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新增貸款占全省貸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水平;貧困戶貸款增速高于農戶貸款平均增速。

積極支持貧困地區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實現股權和債券融資。大力推進扶貧龍頭企業首發上市和“新三板”及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拓寬貧困地區企業融資渠道。

10.2  加大金融精準扶貧力度

大力推進兩免扶貧小額信貸。實施“精準扶貧小額信貸工程”,支持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有發展意愿、有發展潛質、有資金需求、有還款來源的貧困戶提供5萬元以內、3年以下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推進涉農金融機構發展創業擔保貸款等,重點支持貧困村、貧困戶大力發展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傳統手工業以及光伏、鄉村旅游、生態休閑等特色優勢產業。

有效推動產業扶貧工作,帶動貧困戶脫貧致富。各金融機構要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產業特色,積極支持能吸收貧困戶就業、帶動貧困戶創業增收的特色優勢產業。有效對接特色農業基地、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產業園區的金融需求,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健全和完善扶貧金融服務主辦行制度,支持帶動貧困人口致富成效明顯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發展訂單、倉單質押等產業鏈、供應鏈金融,穩妥推進試點地區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等農村主權融資業務,拓寬抵質押物范圍,加大特色產業信貸投入。

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則發放中長期貸款,重點支持貧困地區易地搬遷、基礎設施建設、農村路網、重點項目建設等領域。

農村商業銀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貼息,延長助學貸款期限。

鼓勵保險機構推出保費低廉、保單通俗、適合貧困地區和貧困戶的保險品種,合理確定理賠標準,提高理賠效率。

10.3  建立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

鼓勵各縣完善涉農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扶貧小額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專項基金,為金融機構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精準扶貧小額信用貸款提供風險補償。

鼓勵有條件的貧困地區逐步提高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標準,積極推廣大宗農作物(牲畜)政策性附加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模式,穩步推進森林、育肥豬保險試點。

加大對貧困地區特色農業保險獎補力度,鼓勵各地提供設施農業、淡水養殖、家禽等特色農業保險的覆蓋率。

10.4  提高貧困地區金融服務水平

加快農村普惠金融發展,大力實施金融扶貧工程,持續提升小微企業、“三農”、貧困人口、特殊人群等薄弱領域金融服務水平。加大普惠金融網點布局,持續實施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加快建設惠農金融服務室,不斷豐富惠農金融服務室功能,大力優化支付環境,確保基礎金融服務貧困村和行政村全覆蓋。

積極探索開發適合貧困地區現代農業發展特點的貸款專項產品和服務模式。

穩妥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住房財產抵押權貸款試點。

推廣大型農業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林地所有權、林地使用權等新型抵質押擔保方式,有效拓展貧困地區抵押物擔保范圍。

鼓勵扶貧龍頭企業為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的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

10.5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0.5.1  強化財稅政策支持。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對獲得信用貸款的貧困戶按基礎利率給予貼息支持;對符合扶貧貸款貼息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按年利率3%的標準在限額內貼息。

10.5.2  加強貨幣政策支持。

加大扶貧再貸款發放力度,重點扶持貧困地區發展特色產業和貧困人口就業創業。

10.5.3  實施差異化監管政策。

根據貧困地區金融機構貸款的風險、成本和核銷等具體情況,對不良貸款比率實行差異化考核,適當提高貧困地區不良貸款容忍度。

 

第十一章  實施社會扶貧專項行動

 

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廣泛動員和凝聚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統籌謀劃、創新機制,搭建平臺、暢通渠道,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互為支撐,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

11.1  強化定點幫扶

在原有市縣級領導聯系、部門幫扶的基礎上,深化“領導聯系、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工作制度,擴大聯系幫扶范圍,在88個貧困村全部實行市級領導聯系、縣級領導包保、單位包村幫扶。市級領導每人聯系2—3個貧困村,三縣縣級領導實行對應包保聯系,實現88個貧困村市級領導聯系和縣級領導包保全覆蓋;通過領導干部每人包保至少1戶貧困戶,示范帶動基層黨員干部包戶,實現對4萬戶貧困戶的幫扶全覆蓋。

強化聯系包保幫扶責任,重點圍繞貧困村出列、貧困人口脫貧,幫助制定脫貧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幫扶措施,切實改善貧困村、貧困戶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自我發展能力,確保幫扶對象如期脫貧、穩定脫貧。

對幫扶干部實行單位黨組織和村黨組織“雙重”管理。幫扶單位黨組織和村黨組織分別按照“一人一檔”原則,建立完善幫扶干部精準扶貧工作“雙重”管理檔案,主要包括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制定落實幫扶計劃、幫助落實政策、解決實際困難、入戶宣傳政策、年度評價結果等。對于完成年度幫扶任務較好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于沒有完成年度幫扶任務的單位,在領導班子年度考核中不得評為“好”班子。幫扶干部精準扶貧工作考核為“優秀”的,作為年度評優重要依據;考核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個人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11. 2  積極開展志愿扶貧

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貧上的優勢和作用。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參與脫貧攻堅,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村企共建活動,增強企業輻射帶動貧困戶增收的能力。全面落實企業和個人公益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實施扶貧志愿者扶貧行動計劃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村計劃,探索公益眾籌扶貧,組織開展貧困村項目認領和扶貧認捐活動。

11. 3  引導社會組織扶貧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各類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學術團體、專業團體、聯誼團體、公益慈善組織等各類社會組織開展“關愛貧困村留守人員”、“農業實用技術培訓”、“支持貧困戶就業創業”等到村到戶到人的精準扶貧措施,進村入戶開展扶貧濟困活動,推動包村包戶、結對幫扶。

11. 4  打造扶貧公益品牌

全力打造“10·17”扶貧日公益品牌,開展貧困村扶貧項目認領、捐資捐助等系列活動,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扶貧,促進社會各方面資源向貧困地區集聚。繼續推進雨露計劃、光彩事業、春蕾計劃、愛心包裹、三支一扶、同心示范工程等公益活動,發揮扶貧公益品牌效應。

11.5  加快扶貧信息平臺建設

構建扶貧信息服務平臺,把定點幫扶貧困村、貧困戶的幫扶需求擺出來,把開展幫扶的要求條件列出來,讓想扶貧的人信息對稱、渠道暢通,推進扶貧資源供給與扶貧需求的無縫對接。

11.6  積極做好“第三方評估”

落實好脫貧攻堅工作成效第三方監測評估工作,了解、掌握貧困地區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總體情況、具體做法、取得成效和存在困難,科學、客觀地衡量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績效,以改進、完善脫貧攻堅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各項任務。

專欄8  社會扶貧工程 

1.落實“領導聯系、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工作制度,確保貧困村、貧困戶聯系幫扶全覆蓋。。

2.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參與脫貧攻堅,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村企共建活動,增強企業輻射帶動貧困戶增收的能力。

3.實施扶貧志愿者扶貧行動計劃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村計劃。

4.加快扶貧信息平臺建設,探索公益眾籌扶貧。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脫貧攻堅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全面落實。為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要緊密結合自身實際,創新體制機制,加大扶持力度,強化組織實施,為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保障。

12.1  強化脫貧攻堅領導責任

全面落實脫貧攻堅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圍繞“人脫貧、村出列、縣摘帽”目標,嚴格實行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限期脫貧責任制,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蚌埠市委、市政府對全市脫貧攻堅工作負總責,做好目標確定、上下銜接、域內協調、檢查指導、督促考核等工作。

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等黨委、政府是脫貧攻堅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直接責任,做好對象核準、路徑選擇、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

鄉(鎮)、村兩級負責做好調查摸底、信息核實等工作,組織帶領群眾實施扶貧項目。凡有貧困村的鄉鎮黨政正職在完成脫貧任務之前原則上不得調離,實現脫貧后仍要保持穩定一段時間,確保脫貧工作前后銜接、持續推進;脫貧期間,表現特別優秀、實績特別突出的鄉鎮黨政正職,可提拔擔任上一級領導職務,但仍要兼任現職,并把主要精力放在脫貧工作上。

12.2  強化任務落實

圍繞“人脫貧、村出列、縣摘帽”目標,保持建檔立卡的準確性和嚴肅性,細化任務分解,通過市級領導聯系、縣級領導包保、單位包村幫扶,實現對88個貧困村的幫扶全覆蓋;通過領導干部每人包保至少1戶貧困戶,示范帶動基層黨員干部包戶,實現貧困戶的幫扶全覆蓋,切實做到到村到戶到人。

完善推進方法,堅持既抓結果、又抓過程,實行月報告、季調度、半年觀摩、年終考核。引入第三方評估等形式,通過實地核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年度脫貧人口進行核查,確保真脫貧、脫真貧。充分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加強扶貧開發信息平臺建設,實現扶貧開發信息資源共享,接受社會監督。

12.3  強化資源整合

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穩定增長機制,發揮財政政策統籌、資金聚合作用,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實現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較大幅度增長,最大限度地向貧困地區、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縣委在協調幫扶單位幫扶貧困村全覆蓋的基礎上,統籌調配各類幫扶資源向有扶貧任務的鄉鎮和貧困村聚集,做到“握指成拳”,集中用力、精準發力。

充分發揮縣、鄉、村黨組織作用,進一步完善社會扶貧激勵機制,凝聚和支持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脫貧攻堅工作,實現社會幫扶資源和精準扶貧有效對接。

強化扶貧開發項目資金監管,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監察以及稽查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12.4  強化改革支撐

在懷遠縣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允許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在省域范圍內使用。爭取省級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項目、分配下達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計劃和補助資金時,多向貧困地區傾斜。財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設項目,涉及貧困村的,允許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直接委托村級組織自建自管。加強扶貧開發法治建設,健全貧困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制度,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12.5  強化基層組織建設

在以建制村為主設置黨組織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貧困村黨組織設置,積極探索“支部+協會(合作社)+貧困戶”模式,努力構建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合作組織、協會、產業基地為主要支撐的精準扶貧組織體系,建立起資源共享、生產互助、利益共沾、風險共擔運行機制,讓黨組織和黨員的先進性在脫貧攻堅實踐中得以彰顯。

堅持“黨建引領,精準扶貧”,將基層黨建與精準扶貧有機結合,把幫扶單位黨組織和貧困村黨組織捆綁起來、把領導干部和貧困戶捆綁起來,強化組織保障,發揮黨員作用,推動精準扶貧。組織開展“雙聯雙增”活動,通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聯系貧困村,黨員干部聯系貧困戶,加強貧困村黨組織建設,促進精細化扶貧,實現村集體收入增長、貧困戶收入增長。到2016年,貧困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益達到5萬元以上,到2018年現行標準下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懷遠縣摘帽。

大力推進有扶貧工作任務的鄉鎮和貧困村黨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堅持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制度,大力推進農村基層治理法治化,創新農村社會治理體系。重點加強對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中的村務決策、村務公開、“三資”管理、惠民政策落實、扶貧工程項目實施、土地流轉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進行監督,不斷健全完善鄉鎮和貧困村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確保村務工作公開透明、合法合規。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將村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作為保障重點,為符合條件的在職村干部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12.6  強化考核監督

加強對行業扶貧和定點幫扶工作的考核,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建立扶貧對象退出管理機制,制定貧困戶脫貧、貧困村出列和貧困縣摘帽標準、程序、核查辦法。加強對懷遠、固鎮、五河貧困地區黨委、政府脫貧攻堅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對扶貧工作績效的社會監督,開展貧困地區群眾滿意度調查。對扶貧開發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不重視脫貧攻堅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脫貧攻堅工作任務、對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進行問責,嚴肅追究責任。

12.7  強化輿論導向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期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準確解讀黨和政府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舉措,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脫貧攻堅合力,堅定脫貧攻堅必勝信心。加強貧困地區鄉風文明建設,深化貧困地區文明村鎮和文明家庭創建。生動報道蚌埠市脫貧攻堅的主要成效、實踐經驗和先進典型,大力表彰成績突出的組織和個人,真正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脫貧攻堅的濃厚氛圍,切實增強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共同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決心。

12.8  強化扶貧開發隊伍建設

建立與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相適應的市、縣、鄉、村四級扶貧機構,充實加強各級扶貧開發工作力量,有扶貧開發任務的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獨立設置扶貧部門,有扶貧開發任務的鄉鎮設扶貧工作站,有扶貧開發任務的村設扶貧專干,保障扶貧機構和人員工作經費,確保扶貧工作有效開展。

貧困村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一律由黨員擔任,一律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一律與原單位工作脫鉤、一律納入選派干部由組織部門統一管理。由第一書記牽頭,統籌扶貧力量,組織協調扶貧工作隊、大學生村官、扶貧志愿者等力量,加大精準扶貧力度。

按照對幫扶干部實行單位黨組織和村黨組織“雙重”管理的要求,加大駐村干部考核力度,實行貧困村不出列、工作隊不撤出,貧困戶不脫貧、幫扶責任人不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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